【专利无效】有人提无效说我的实用新型专利只是现有技术方案的常规选择,不具备创造性,我该怎么办?答: 对于选择发明,在进行创造性判断时,您可以从技术效果出发,详细陈述您发明的选择能够带来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。这是因为,如果发明仅是从一些已知的可能性中进行选择,或者是在可能的、有限的范围内选择具体的尺寸、温度范围或者其他参数,而这些选择可以由本领域的技术人员通过常规手段得到,或者是可以从现有技术中直接推导出来的选择,而选出的方案未能取得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,则该发明不具备创造性。而一旦该选择使得发明取得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,那么就可以认为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,具备创造性。 依据: 《专利审查指南》第四部分第六章第4节、《专利审查指南》第二部分第四章第4.3节。 |